1. 楼面构件宜采用冷弯薄壁槽形、卷边槽形型钢。楼面梁宜采用冷弯薄壁卷边槽形型钢,跨度较大时也可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桁架。楼盖构件之间宜用螺钉可靠连接。
2. 楼面梁应按受弯构件验算其强度、整体稳定性以及支座处腹板的局部稳定性。当楼面梁的上翼缘与结构面板通过螺钉可靠连接、且楼面梁间的刚性撑杆和钢带支撑的布置符合本规程第二节的规定时,梁的整体稳定可不验算。当楼面梁支承处布置腹板承压加劲件时,楼面梁腹板的局部稳定性可不验算。
3. 验算楼面梁的强度和刚度时,可不考虑楼面面板的组合作用。
4. 受力螺钉连接节点以及地脚螺栓节点的设计应符合本规程和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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