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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钢别墅 轻型钢结构住宅设计规范--建筑
发布时间:2019-08-29 09:13:47 | 浏览次数: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轻型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应以集成化住宅建筑为目标,应按模数协调的原则实现构配件标准化、设备产品定型化。

4.1.2 轻型钢结构住宅应按照建筑、结构、设备和装修一体化设计原则,并应按配套的建筑体系和产品为基础进行综合设计。

4.1.3 轻型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对当地气候区的建筑节能设计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太阳能或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4.1.4 轻型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规定。

4.2 模数协调

4.2.1 轻型钢结构住宅设计中的模数协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100的规定。专用体系住宅建筑可以自行选择合适的模数协调方法。

4.2.2 轻型钢结构住宅的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构、配件的模数化和标准化,应以通用化的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模数协调。

4.2.3 结构网格应以模数网格线定位。模数网格线应为基本设计模数的倍数,宜采用优先参数为6M(1M=100mm)的模数系列。

4.2.4 装修网格应由内部部件的重复量和大小决定,宜采用优先参数为3M。管道设备可采用M/2、M/5和M/10。厨房、卫生间等设备多样、装修复杂的房间应注重模数协调的作用。

4.2.5 预制装配式轻质墙板应按模数协调要求确定墙板中基本板、洞口板、转角板和调整板等类型板的规格、截面尺寸和公差。

4.2.6 当体系中的部分构件难于符合模数化要求时,可在保证主要构件的模数化和标准化的条件下,通过插入非模数化部件适调间距。

4.3 平面设计

4.3.1 平面设计应在优先尺寸的基础上运用模数协调实现尺寸的配合,优先尺寸宜根据住宅设计参数与所选通用性强的成品建筑部件或组合件的尺寸确定。

4.3.2 平面设计应在模数化的基础上以单元或套型进行模块化设计。

4.3.3 楼梯间和电梯间的平面尺寸不符合模数时,应通过平面尺寸调整使之组合成为周边模数化的模块。

4.3.4 建筑平面设计应与结构体系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面几何形状宜规则,其凹凸变化及长宽比例应满足结构对质量、刚度均匀的要求,平面刚度中心与质心宜接近或重合;
2 空间布局应有利于结构抗侧力体系的设置及优化;
3 应充分兼顾钢框架结构的特点,房间分隔应有利于柱网设置。

4.3.5 可采用异形柱、扁柱、扁梁或偏轴线布置墙柱等方式,宜避免室内露柱或露梁。

4.3.6 平面设计宜采用大开间。

4.3.7 轻质楼板可采用钢丝网水泥板或定向刨花板等轻质薄型楼板与密肋钢梁组合的楼板结构体系,建筑面层宜采用轻质找平层,吊顶时宜在密肋钢梁间填充玻璃棉或岩棉等措施满足埋设管线和建筑隔声的要求。

4.3.8 轻质楼板可采用预制的轻质圆孔板,板面宜采用轻质找平层,板底宜采用轻质板吊顶。

4.3.9 对压型钢板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应设计吊顶。

4.3.10 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预留的设施上,不得在轻质墙体上安装吊挂任何重物。

4.4 轻质墙体与屋面设计

4.4.1 根据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优化组合的原则,轻质墙体和屋面材料应采用性能可靠、技术配套的水泥基预制轻质复合保温条形板、轻钢龙骨复合保温墙体、加气混凝土板、轻质砌块等轻质材料。

4.4.2 应根据保温或隔热的要求选择合适密度和厚度的轻质围护材料,轻质围护体系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应符合当地节能指标,并应符合建筑隔声和耐火极限的要求。

4.4.3 外墙保温板应采用整体外包钢结构的安装方式。当采用填充钢框架式外墙时,外露钢结构部位应做外保温隔热处理。

4.4.4 当采用轻质墙板墙体时,外墙体宜采用双层中空形式,内层镶嵌在钢框架内,外层包裹悬挂在钢结构外侧。

4.4.5 当采用轻钢龙骨复合墙体时,用于外墙的轻钢龙骨宜采用小方钢管桁架结构。若采用冷弯薄壁C型钢龙骨时,应双排交错布置形成断桥。轻钢龙骨复合墙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墙体的龙骨宜与主体钢框架外侧平齐,外墙保温材料应外包覆盖主体钢结构;
2 对轻钢龙骨复合墙体应进行结露验算。

4.4.6 当采用轻质砌块墙体时,外墙砌体应外包钢结构砌筑并与钢结构拉结,否则,应对钢结构做保温隔热处理。

4.4.7 轻质墙体和屋面应有防裂、防潮和防雨措施,并应有保持保温隔热材料干燥的措施。

4.4.8 门窗缝隙应采取构造措施防水和保温隔热,填充料应耐久、可靠。

4.4.9 外墙的挑出构件,如阳台、雨篷、空调室外板等均应作保温隔热处理。

4.4.10 对墙体的预留洞口或开槽处应有补强措施,对隔声和保温隔热功能应有弥补措施。

4.4.11 非上人屋面不宜设女儿墙,否则,应有可靠的防风或防积雪的构造措施。

4.4.12 屋面板宜采用水泥基的预制轻质复合保温板,板边应有企口拼接,拼缝应密实可靠。

4.4.13 屋面保温隔热系统应与外墙保温隔热系统连续且密实衔接。

4.4.14 屋面保温隔热系统应外包覆盖在钢檩条上,屋檐挑出钢构件应有保温隔热措施。当采用室内吊顶保温隔热屋面系统时,屋面与吊顶之间应有通风措施。